四川广汉速记秘书学院
  • 首页
  • 关于我们
    学院文化
    专业介绍
    速录培训班次
    荣誉资质
    学员一览表
  • 院系设置
  • 专业设置
    中专
    成教、自考、网教
    速录
    职业培训
  • 速录培训
  • 职业培训
    管理认证
    职称评审
    职业培训
    资格认证
  • 新闻中心
    速录中心
    从业指导
    学院动态
    速海文苑
  • 证书查询
  • 学院环境
  • 人物简介
  • 联系我们
  • 一问一答
职业培训

管理认证(4)
职称评审(5)
职业培训(8)
资格认证(48)

联系方式

四川广汉速记秘书学院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海口路168号
电话:0838-5195066
手机:13980106356
E-mail:872785952@qq.com
QQ:872785952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 资格认证> 职业类
职业类

茶艺师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顶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证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本文链接: http://www.cnacedu.cn/a/news/762.html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11/26 10:51:02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条:企业培训师  下一条:调酒师

相关文章

  • 公务员考试
  • 司法考试
  • 导游资格
  • 秘书资格
  • 人力资源
  • 调酒师
  • 茶艺师
  • 企业培训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首页|关于我们|院系设置|专业设置|速录培训|职业培训|新闻中心|证书查询|学院环境|人物简介|联系我们|一问一答

蜀ICP备19029968号-3

  •     返回顶部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李老师
  • 王老师
  •     微信公众号
    关注你附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