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望设置专门学校教育“问题学生”

中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提交审议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中规定,省政府应当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规划、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这就意味着,山东省有望建设专门学校用以教育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问题学生”。

  负责起草《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山东省人大法工委副处长王忠泉表示,此前有不少初中校长表示,学校里有个别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学生”,“这些学生的行为不够劳教,学校也不能开除他们,这些校长普遍希望能够立法设立一个专门的学校接受这样的学生。”王忠泉说。

  王忠泉介绍,专门学校其实就是过去所称的“工读学校”。

  “现在这些学校都不叫工读学校了,主要是为了避免引起社会歧视。”王忠泉说,其他国家和地区类似的学校一般也没有专门的名称,如我国香港地区称为“启德学校”。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这种专门学校将被纳入普通学校序列。这意味着接收“问题学生”的专门学校,不仅是公办的,并且也将免除学杂费。